锂电池资讯网获悉,国家标准化信息平台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意见的函。
锂离子电池退役评价指标至少应包括外观、电性能、安全性和技术经济性等方面。
当锂离子电池有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开展退役评价:
a)同一批次锂离子电池在其他储能电站出现质量召回、家族性缺陷等问题;
b)锂离子电池达到设计使用寿命;
c)锂离子电池处于异常状态,经维护、检修等仍未消除;
d)锂离子电池发生浸水现象;
e)锂离子电池发生过火现象;
f)储能预制舱、电池簇、电池模块等发生跌落、倾倒;
g)当离子电池被灭火介质误喷淋。
其中规定,充电过程中电池最高温度超过55℃且维护后无法恢复,应开展退役处理。发生热失控的锂离子电池应开展退役处理。《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及编制说明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