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退役动力电池难以应用于中大型新型储能及风电配套储能领域

发布时间:2023-10-08 19:33:22 阅读:452

锂电池资讯网获悉,广西南宁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51号提案答复的函。答复函中提出,目前退役动力电池难以应用于中大型新型储能及风电配套储能领域。

详情如下: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51号提案答复的函

谭春燕委员:

您提出的《规划把南宁市打造成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的“中国环保回收处理之都”》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协委员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议中“利用风能发电项目,将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处理进入高压储能系统后并入电网”的情况

目前,退役动力电池难以应用于中大型新型储能及风电配套储能领域。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要求,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331号)中对风电、光伏项目的配套储能设备技术作出明确要求,即“新型储能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效运行年限不低于10年,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交流侧效率不低于85%、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率不低于90%,充放电次数不低于6000 次。”退役动力电池在安全性能、使用寿命、储能效率等方面难以保障,难以应用于中大型新型储能电站及风电、光伏配套储能领域。

(二)关于建议中“形成‘回收环保处理之都’”的情况

1.加快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2022年,南宁市成功申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印发《南宁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建成‘两网融合’站点1170个、绿色分拣中心4个、集散市场4个,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覆盖,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回收主体更加专业化、多元化、市场化,回收模式更加规范高效,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南宁已引入合众、申龙等新能源汽车项目,比亚迪、多氟多等锂电池项目,已成为全国新能源电池重要的生产基地。结合广西桂物等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集聚废旧动力蓄电池加工利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废旧动力蓄电池及其废料的回收、资源化、再制造的全生命周期体系,持续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发展。2022年印发实施的《南宁市跨境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提出“建设废旧电池回收和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明确“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

3.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

强化关键技术攻关,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引进中南大学来邕建设广西西江资源循环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资源循环利用相关研究,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立项实施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中,已立项支持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200万元。

(三)关于建议中“按照先做大蛋糕的思路,符合环评环保政策的从宽引进”的情况

我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坚持以最先进的设备、最优的工艺、最小的排放实现最大的产值“四最”用能导向,统筹能耗要素指标支持单耗低的高质量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广西智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新材料加工及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获得自治区节能审查批复。已推荐广西桂物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阿瑞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智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力争实现自治区和我市创建首批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的突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跟进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相关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做好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等工作。

(二)持续抓好《南宁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工作,确保完成“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任务;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强化废旧锂电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三)继续推动广西桂物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阿瑞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回收利用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加快落户南宁。

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报废电池环保回收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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