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产业的商业化进程都是一场规模庞大的战争,具体可以细分为价格战争、专利战争以及人才战争等,而套入这个模板的储能赛道就正在经历“贴身肉搏”的价格战争。
2023 年头部厂商的工商业储能柜报价为 1.5 元/Wh 左右,到2024年初价格迅速降至 0.88 元/Wh。9 月,科陆电子推出的 Aqua-E 系列工商储能产品,采用 A 类电芯的价格仅为 0.598 元/Wh。
沃橙新能源随后报出 0.58 元/Wh 的价格,同时推出“0 元体验,账期半年”优惠政策。正如某储能企业工作人员调侃的:“现阶段的价格战争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刀刀见血,大家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无人幸免。”
企业储能专利布局:抢占能源未来先机
所以深陷“低价泥沼”的储能企业们知道这样绝对不是长久之计,于是纷纷加大了在储能领域的专利布局。截至2024年10月1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的储能相关专利申请共计89994项,已授权专利32760项。
下图就不完全统计了2024年以来部分国内储能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可以看到涉及储能系统控制相关的专利申请较多,占比41.17%;涉及温控消防相关的专利申请次之,占比29.41%;涉及电池充放电相关的专利申请占比11.76%,涉及系统测试、重力储能、箱体外壳相关的专利申请占比均为5.88%。
全球储能专利版图,中国实现成功领跑
中国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中国是全球电化学储能第一大技术来源国,储能电池专利申请量占全球储能电池专利总申请量的67.56%。代表性企业包括宁德时代、海博思创、中车株洲所等。
近年来,国内从政府层面就高度重视储能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从上至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布局储能产业,着力推进储能技术的研发。
2023年7月,三部委联合发布的《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要求加快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原电池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及材料研究应用,特别关注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热失控等方面的创新。
在中国区域电化学储能专利申请数量中,江苏与浙江分别占据排名的第一、第二位,其次是广东、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和四川等地。
从类型来看,在中国的储能专利中发明专利占比较高,其次是实用新型专利。具体领域涵盖电气式储能、机械式储能、化学式储能、热能式储能和氢能等多个分类,其中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电化学储能技术是近年来各公司技术团队的“竞技”重点。
美国
作为全球储能技术的重要研发国家之一,美国的电化学储能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总申请量的16%,尤其在电化学储能、热能储能等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代表企业包括Storworks、SaltX、特斯拉等。
美国储能技术的市场应用广泛,包括电力系统、交通运输、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和电网结构的变革,储能技术在美国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同时,美国政府和企业对储能技术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进一步推动了储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日本
由于全球能源市场的变化以及方向调整,日本开始选择重点“押宝”氢能领域,在储能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自2016年以来开始下降,到2018年出现急剧下滑。前期的代表性企业包括Panasonic、Sony等。
韩国
韩国的储能专利主要聚焦于电池组、电池模块、储能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领域,在固态电池、LFP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的研发上取得了显著成果。总体的专利申请数量较为可观,特别是在电化学储能领域,韩国企业如三星SDI、LG新能源等拥有大量的专利储备。
德国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发布的数据显示,可再生能源技术专利及电池创新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显著增加,其中电池领域的创新活动增加至十年前的三倍。代表性企业包括西门子能源、SMA Solar Technology、VARTA Storage GmbH等。德国的储能专利主要集中在电化学储能领域,特别是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
储能专利纠纷背后,技术较量与话语权争夺
创新是第一发展力,而创新所诞生出的各类发明专利在助力企业优化产品质量、增加企业实力的同时,与法律诉讼相结合还能打出一手漂亮的“王炸”。不少企业就get到了这一玩法,近年来储能相关的专利纠纷更是频频进入公众视野。
2021年6月,ATL及其子公司先后委托中美两国律师发送《侵权告知函》,直指珠海冠宇侵犯ATL相关主体持有的11项专利权。在2022年1月,ATL对其中的四项专利提起诉讼。
自2021年7月起,宁德时代先后起诉中航新能源专利侵权,共计6项专利牵扯其中。其中前五项诉讼金额从1.85亿升至5.18亿,第六项专利则被索赔1.3亿。六项专利共计涉赔6.48亿。
针对前五项,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请求。最终一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部分有效。2022年年底,中创新航也开始了自己的“反制措施”并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宁德时代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书》,责令中创新航、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宁德时代“防爆装置”专利的行为。此判决不仅要求相关企业停止使用该专利并进行销售,更责令其向宁德时代支付高达40,558,257元的经济损失赔偿,以及1,017,790元的维权合理费用。
从以上几个案件不难看出储能专利纠纷的复杂与难缠。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直接涉及商业利益的竞争,尤其实在格外内卷的市场环境下,占据专利优势的企业更容易通过专利诉讼来维护或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某储能企业高管表示:“专利权的排他性,又让专利战争拥有了比价格战争更加残忍的落败结果,这使得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为激烈,一旦卷入专利纠纷中并且落败,不仅仅需要进行赔付,还将丧失在后续行业发展和技术研发领域的重要话语权。”
此外,在专利纠纷中的落败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声誉。“所以,现阶段所有储能企业的技术团队都在争分夺秒的加快研发脚步,推进专利申请。传说中的专利战争早已开启,大家都在不断筑牢技术‘护城河’。因为,现在落后的每一步都会在未来的专利战争中拖累企业,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快脚步。”某储能企业高管如是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