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答复加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10-21 14:02:26 阅读:448

锂电池资讯网获悉,10月18日,广东揭阳市住建局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对于当前规划布局充电配套设施存在的问题,文件提出,一是按照《揭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涉及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库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诉求办理的协调意见》,住宅小区停车库建设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条件是《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实施前(即2019年3月1日前)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小区,且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均保持完好有效的,且剩余电力容量满足条件的小区,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由谁委托和检测费用问题无法确认。

二是防火分区由大改小,依法表决难以通过且改造资金难筹。2019年3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规定设置充电桩的地下停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超1000㎡,按新国标要求,已建成的地下汽车库须通过加装防火卷帘的方式进行改造。在有建桩需求的业主占少数的情况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改造事项时难以通过,且无法筹集改造资金。

三是难以增加达标的安全出口。两份现行有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均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间或通向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既有地下停车库防火分区即使一分为二,也很难增设符合标准的安全出口。

四是存量居民小区变压器扩容难问题。随着小区充电桩接入数量逐步增加,存量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可能难以满足,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新建住宅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要求,但在此之前已投运的存量小区若要进行供配电设施增容扩建,可能在小区改造报审、配电房选址、占用公共区域技改以及技改资金筹集等方面推进难度较大。

原文如下:

市住建局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揭阳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为满足新能源的充电需求,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揭阳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3-2030年)》及其他城市相关先进经验,规划布局充电配套设施;对新建商业、住宅用地项目,在出具规划条件时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范要求,要求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安装条件,商业办公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具有充电设施的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10%,按停车场设置原则为电动自行车配置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三是揭阳供电局根据差异化投资策略要求,拓展充电设施项目根据战略性和政策性相结合原则,目前重点布局城市重点交通枢纽,全面实现乡镇全覆盖,适度在政府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合理建设逐步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高效充电网络。

二、关于对老旧小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用电扩容的建议。

一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组织开展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为用电扩容打下基础。我局已在2023年12月底发函揭阳供电局《关于商情确认电力容量满足加装充电桩的物业小区的函》(揭市建房函〔2023〕12号),以榕城区为试点,揭阳供电局对物业小区初步完成电力容量摸底并登记造册。经摸查,榕城区有109个物业小区剩余电力容量满足条件,14个物业小区临近重载。目前该局正在组织确认清单所列住宅小区目前电力容量是否满足加装充电桩。二是揭阳市供电局提供优质服务。在咨询变压器剩余容量方面,充电桩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充电桩安装需求的业主,如需了解所在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情况,可引导就近前往属地供电营业厅查询,或拨打属地供电所服务热线、网格客户经理服务热线咨询;在报装受理方面,揭阳市供电局印发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指南(试行)》,简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办理流程,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供电服务保障。三是住宅小区变压器是否满足充电桩接入随着用户负荷增长等因素影响而动态变化,当变压器达到无法满足接入状态时,需按照小区供配电设施的资产归属,由产权方筹集资金组织扩容改造。

三、关于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是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库建设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条件。结合《揭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涉及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库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诉求办理的协调意见》,对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150-2018)等有关规范标准,对相关小区是否符合加装充电桩的条件进行确认。我局已在2023年12月底发函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商请确认榕城区既有住宅小区消防符合加装充电桩的函》(揭市建房函〔2023〕13号),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初步完成对物业小区摸底并登记造册。经摸查有31各物业小区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同时发函揭阳供电局《关于商情确认电力容量满足加装充电桩的物业小区的函》(揭市建房函〔2023〕12号),揭阳供电局对物业小区初步完成电力容量摸底并登记造册。经摸查,榕城区有109个物业小区剩余电力容量满足条件,14个物业小区临近重载。二是持续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安全宣传活动。今年3月,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举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培训班;联合揭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觉落实新能源汽车安全使用操作规范,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认真履职。利用宣传画册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电梯微屏幕、网络平台等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加强对车主及司机的警示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安全意识。三是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开展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小区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乱拉电线充电等行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有序,不上楼,不入户,不存在私拉电源线充电情况。四是在安全运维方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市供电局对已投运充电桩进行计划巡视和特殊巡视,定期对充电点的环境进行维护,定期对充电设备进行检验、保养和试充电。在接入平台方面,使用南方电网的顺易充app可以快速找到接入平台的附近充电桩位置,可让充电变得更快捷、方便。

四、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揭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涉及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库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诉求办理的协调意见》,住宅小区停车库建设安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条件是《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实施前(即2019年3月1日前)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小区,且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均保持完好有效的,且剩余电力容量满足条件的小区,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由谁委托和检测费用问题无法确认。二是防火分区由大改小,依法表决难以通过且改造资金难筹。2019年3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规定设置充电桩的地下停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超1000㎡,按新国标要求,已建成的地下汽车库须通过加装防火卷帘的方式进行改造。在有建桩需求的业主占少数的情况下,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改造事项时难以通过,且无法筹集改造资金。三是难以增加达标的安全出口。两份现行有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均要求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间或通向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既有地下停车库防火分区即使一分为二,也很难增设符合标准的安全出口。四是存量居民小区变压器扩容难问题。随着小区充电桩接入数量逐步增加,存量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可能难以满足,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了“新建住宅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要求,但在此之前已投运的存量小区若要进行供配电设施增容扩建,可能在小区改造报审、配电房选址、占用公共区域技改以及技改资金筹集等方面推进难度较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配合发改部门加快落实《揭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3-2025年),推进物业小区周边公共充电桩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小区汽车充电难的问题。二是对消防部门已摸查的31个消防验收合格的既有住宅物业小区,确认其现有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对经电力部门已摸查的剩余电力容量满足条件的109个物业小区组织确认目前电力容量是否满足加装汽车充电桩。三是近期省发改委正在研究制订《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征求第二次意见。因此,加强我市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和供电企业等单位部门的统筹协作,按该《办法》,进一步理顺电动汽车居民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作职责、建设流程、安全管理等问题。四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联合消防部门继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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