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资讯网获悉,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文件指出,建筑光伏系统配置的储能宜采用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GB51048的规定。
文件提出,建筑光储直柔系统的储能容量与功率配置应符合柔性用电系统的具体要求。首先,储能的容量宜根据建筑整体用电负荷、建筑光伏系统发电量、需要连续供电时间以及建筑电力交互需求,结合用电柔度,按日平衡原则进行计算确定。
其次,在光伏有功输出功率波动限值范围内,应尽量控制储能容量的配置,储能的功率宜按建筑计算负荷进行适宜性配置。
同时文件明确了建筑储能要求,建筑光储直柔系统的储能电池应可支持充电与柔性用电,并可通过电池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反馈储能信息,且具备电气保护、 安全监测和消防报警等功能。
建筑光储直柔系统的储能电池的选择应满足柔性用电对使用寿命、充放电循环效率与配电接入的相关要求。
建筑光储直柔系统的储能电池模组或电池簇的最高电压,以及模组或簇间的连接方式、安全隔离以及短路保护设置均应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原文如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规范我省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我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正式发布,编号为DBJ46-071-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DBJ46-071-2024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DBJ46-07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