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提锂过程中忽略有价值的伴生矿,西藏矿业被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整改要求。西藏矿业此番整改涉及到二期提锂工程,后者计划于2024年6月投产并试运行。要在整改完成前复产,西藏矿业提出风险警示,存在2025年乃至未来年度无碳酸锂精矿(以下简称锂精矿)可销售的潜在风险。
11月21日,西藏矿业有关人士表示:“我们今年的盐已收回来,收盐工程已经结束,(整改)对明年(锂精矿)销售额应该没有大的影响。”一期的“太阳池结晶”工艺决定当年锂精矿销售来自前一年的生产量,所以整改可能通过影响明年产量,进而或影响后年的销售。
整改原因是伴生矿遭浪费
11月20日晚间,西藏矿业公告称,近日收到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和水利局出具的《关于限期整改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资源开发一期项目“共生和伴生矿产提取”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提出:
目前,在一期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二期无法完成投产,无法实施“以新带老”措施,对此,西藏矿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有效解决一期现有共生和伴生矿产资源利用(包括盐田沉积岩)的同时,保证一期项目不再产生新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直至达到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销号。
此事发生的背景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当地反馈督察意见,提出“西藏扎布耶在开采锂矿时,没有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提取,造成资源极大浪费”(以下简称“专项”)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逐级下达任务要求进一步整改。
结合实际,这一专项的整改,须依托扎布耶二期工程的投产运营去逐步实现。截至2023年11月20日,扎布耶二期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实现机械竣工。待配套能源项目投产,计划于2024年6月投产并试运行,在逐步实现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生产的同时,对氯化钾、铷、铯等其他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西藏矿业也不是第一次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批评。
据报道,2022年,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西藏矿业控股子公司日喀则市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扎布耶盐湖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1200公顷盐田和结晶池,阻隔湖泊水体自然交换。该公司还违反矿产资源法,在盐湖周边违规取土178.4万立方米。当地有关部门不管不顾,放任企业违法违规开采、破坏生态问题长期存在。
21日下午,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打西藏矿业公开联系电话。有关人士在电话中介绍,这次涉及的伴生矿问题和盐湖违规取土是两件独立的事情,此次整改并不是去年的延续。
对明年锂精矿销售额影响不大
根据《通知》精神,即日起西藏扎布耶一期项目不再产生新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公司将抓紧对西藏扎布耶一期现有共生和伴生矿产资源化利用(包括盐田沉积盐)等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后及时申请复工。
由于要依靠扎布耶二期工程,其建设进度也尤为关键。
目前,扎布耶二期项目采用“膜分离+蒸发结晶”工艺高效回收扎布耶盐湖锂、钾等资源,设计年产电池级碳酸锂9600吨,工业级碳酸锂2400吨,副产氯化钾15.6万吨,铷铯混盐200吨。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全场设备、管道安装、电气电缆及仪表电缆敷设等已全部完成。纳滤装置、MVR装置、氯化钾装置等核心装置已进入单机试车阶段,11月20日实现项目机械竣工,后续将进入全面调试阶段。
西藏矿业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持续配合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推进西藏扎布耶二期配套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能在2024年6月向主体工程供能、供电、供气,以此推动扎布耶二期项目试运行。
西藏矿业表示,随着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落实,因无法保证2024年是否可以实现恢复生产,存在2025年乃至未来年度无碳酸锂精矿可销售的潜在风险。
“我们今年的盐已收回来,收盐工程已经结束,(整改)对明年(锂精矿)销售额应该没有大的影响。”西藏矿业有关人士表示,扎布耶一期采用的“太阳池结晶”工艺,利用自然界太阳能及冷源在预晒池、晒池中进行冷凝、蒸发,析出各种副产品。这一生产工艺的逻辑是来年的生产须从本年度9月底开始抽卤制卤,至来年10月开始逐步实现收盐目标。按照上述有关人士的表示,相当于明年卖出的是今年生产的锂精矿,2025年又卖出的是2024年生产的锂精矿,“所以有可能影响2024年的一个产量,影响2025年锂精矿的销售额。”
由于高原冬季寒冷无比,施工地的自然环境恶劣,相关工程能否赶在明年冬季前运行生产成为关键。不过他表示,公司会采取措施合法合规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