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智能开放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建成公共充电桩22703 个(标准桩,以下相同),“光储充检”智能充电站100座,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 0.9公里,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构建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市拟出台《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传真等形式,对《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邮件,邮箱:fzsjnc@126.com。
2、寄发信函: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131福州市发改委交通与能源发展处,邮编350007。信函封面请注明“《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信函内容请附建议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传真:0591-83367130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