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706.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第15.4.3.4章节,规定了电气设备中,涉及“锂蓄电池”的内容——“……锂蓄电池应符合GB/T 28164的要求。”
这个条款,规定了医用电气设备中,电池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
那么GB/T 28164标准,之前我们介绍过,它的名称中,包含了标准定义的范围——“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蓄电池合蓄电池组的安全性要求”。
划重点,“便携式电池组”,在标准的“定义”中,是这样的:用于方便手持的装置或者设备中的电池组。
从我们检测角度来看,对于这个定义,不大满意。
因为其中,有一个是可以很泛化解释的修辞——用于方便手持的装置或者设备。
方便手持,多少公斤,能算在这个范围内呢?
5kg,12kg,还是20kg,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差别可能还很大。
GB/T 28164标准中,没有给到明确定义;它的溯源标准-IEC62133-2002中,关于portable(可携带式)也是形容词说明,形容词的问题,在于会产生模糊区间。
那么,我们实验室在实际操作中,会采取哪个标准呢?
答案是:18kg。
这个重量的判定,其实来自于另外一个电池近似标准——GB 31241《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
这个标准的名称中,头三个字,就提到了,我们一直想要明确范围的形容词“便携式”。
标准名词解释中,还清楚定义了“便携式电子产品”标准:不超过18kg的、预定的、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
因为同样属于国标GB体系,规范的也是类似的产品(电池),所以这个18kg的范围,目前被实验室普通认同,成为判断惯例。
那么实际操作中,大型医用电气产品,有时候会配备更大规格的电池组,重量超过18kg,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处理?我们总结,有2种方式。
一、切换测试标准。
推荐采用GB40165 《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合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这个是针对更“大型”“固定”式电子设备中的电池产品。
唯一的问题,GB40165标准,不是医用电气GB9706.1标准,指定的电池参考标准,如果产品,需要涉及到注册检时,有可能会被拒绝。这一单请在做检测决定前,先做好预估。
二、转变电池组成方式。
简单地说,就是“化大为小”,将大规格&大重量的大电池产品,拆分成几个小电池组,进行串并联供电。拆分后小电池(低于18kg),能符合GB 28164标准定义的范围,不管进行委托测试,还是进行认证,都是很合理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