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资讯网讯:4月16日,运达股份发布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相关储能核心设备框采,包括314Ah储能电池单体、6300×2600×2896非步入式液冷电池预制舱、储能汇流配电柜等,其中汇流配电柜包含0.5C和0.25C两种方案,储能电池要求免费质保期60个月或0.5P@25℃±2℃循环6000圈(100%DOD,80%EOL)(两者以先到为准)。
相关要求见招标原文:
储能电池单体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储能电池单体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采购人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储能电池单体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储能电池单体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
1.2 项目编号:ZB20240427
1.3 采购需求:
储能电池单体物料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1.4 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田岙屿霓盛路1198号或指定的其它地点。
1.5 交货期:以合同/订单约定时间为准。
1.6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或0.5P@25℃±2℃循环6000圈(100%DOD,80%EOL)(两者以先到为准)。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3)响应人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80Ah或314Ah容量的电池单体在储能项目上应用的累计出货量满2GWh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24年电池预制舱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2024年电池预制舱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采购人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电池预制舱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4年电池预制舱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
1.2 项目编号:ZB20240418
1.3 采购需求:
2024年电池预制舱框采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1.4 交货地点:第1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田岙屿霓盛路1198号;第2项集装箱厂家
1.5 交货期:以合同/订单约定时间为准。
1.6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3)响应人应具有在储能项目上应用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储能预制舱供货业绩不少于200台。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024年储能汇流配电柜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2024年储能汇流配电柜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采购人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储能汇流配电柜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2024年储能汇流配电柜框采(1500V液冷储能系统项目)
1.2 项目编号:ZB20240417
1.3 采购需求:
储能汇流配电柜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1.4 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霓屿街道田岙屿霓盛路1198号或其它指定地点
1.5 交货期:以合同/订单约定时间为准。
1.6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3)响应人应具有在储能项目上应用的供货业绩,近一年储能汇流柜业绩累计数量不少于50台。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